2012年5月14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在烟台莱阳市组织召开了烟台东方辐照应用有限公司200万居里钴-60辐照装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议的专家和代表来自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司、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烟台市环保局、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术有限公司等13个单位,辐射源安全评估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在审评会前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评并出具了审评报告。 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听取了烟台东方公司(项目单位)对新建辐照装置项目的介绍、山东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评价单位)对环评报告书的介绍以及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审评单位)对报告书的技术审评意见,对环评报告进行了审评和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审评意见,认为本项目环评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评价依据充分,目的明确,在落实报告书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行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结论可信。建议报告书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环保部门审批。
 [2014/3/1 10:03:53] |